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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2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培植工匠文化,提升校园整体文化建设品位,打造学校“双高”建设的文化育人品牌,根据校园文化建设年度建设规划,现面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自主申报

二、遴选原则

1.争创“一院一精品”。鼓励结合专业特色,在前期建设基础上进行凝炼、升华和聚焦,进一步丰富建设内涵,充分彰显“一院一精品”文化品牌的辨识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其中,对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和已有建设基础进行凝练提升,未申报的至少申报1项特色文化品牌项目。

2.打造文化特色品牌支持2021-2022年度“双高”建设之融善文化育人品牌尚未立项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申报。

3.夯实校园文化底蕴。鼓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借力整合政府、行业、企业的资源优势和项目优势,围绕省市着力打造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亚运文化、宋韵文化、工匠文化、数字文化、良渚文化、非遗文化等,积极申报“有需求、有潜力、有特色、可持续”的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三、总体要求

聚焦“融善”文化育人品牌,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围绕弘扬工匠精神,培植工匠文化,不断提升融善文化育人品牌辨识度、影响力和美誉度,着力彰显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四、时间安排

1.4月14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填写《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书》完成自主申报;

2.4月20日前,党委宣传部会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初审;

3.4月28日前,党委宣传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立项汇报;

4.5月初,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五、经费支持

结合2021-2022年立项资助情况,对校内现有校园文化项目进行梳理和统筹,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效,对所有申报项目按照“扶优、扶特、扶需、扶新”原则,分为“立项不资助”和“立项资助”两大类。项目建设验收时间,原则上到2023年11月底,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后可适当延迟。

六、申报要求

1.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务必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项目的政治倾向、思想导向和建设导向;

2.申报人需根据申报范围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范围以外对校园文化建设与传承有推动作用或特别富有创意的项目也可自主选题申报;

3.项目设计、执行需符合学校基建、采购、财务、资产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4.申报人认真填写《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钉钉发党委宣传部商雅萍,纸质稿同步交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06室)。

5.项目立项后,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党委宣传部过程中开展过程检查和验收答辩。未按照要求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取消其项目资格,进行校内通报,并追回项目经费。

联系人:商雅萍 56700020,13666601696。

附件1+申报书.docx

附件2+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