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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1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培育工匠精神,弘扬工匠文化,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品位,充实“双高”建设之“融善”文化育人品牌内涵,打造独具韵味的高职校园文化新生态,喜迎建校20周年、办学62周年庆典活动。根据校园文化建设年度建设规划,现面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自主申报

二、遴选原则

1.坚持扶优扶强。鼓励结合专业特色,在前期建设基础上进行凝炼、升华和聚焦,进一步丰富建设内涵,实现“一院一精品”,充分彰显文化品牌的辨识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其中,对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和已有建设基础进行凝练提升,申报至少1项特色文化品牌项目。

2.兼顾扶需扶特。支持2019-2021年度“双高”建设之融善文化育人品牌尚未立项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申报。

3.适度寻古探新。鼓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借力整合政府、行业、企业的资源优势和项目优势,围绕省市着力打造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工匠文化、数字文化、良渚文化、非遗文化等,积极申报“有需求、有潜力、有特色、可持续的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三、总体要求

聚焦“建功双高,献礼校庆”主题,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围绕培育工匠精神,弘扬工匠文化,不断提升融善文化育人品牌辨识度、影响力和美誉度,着力彰显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四、时间安排

1.429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填写《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书》完成自主申报;

2.58日前,党委宣传部会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初审;

3.515日前,党委宣传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立项汇报;

4.5月中下旬,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五、经费支持

结合2019-2021年立项资助情况,对校内现有校园文化项目进行梳理和统筹,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效,对所有申报项目按照“扶优、扶特、扶需、扶新”原则,分为“立项不资助”和“立项资助”两大类。项目建设验收时间,原则上到202211月底,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后可适当延迟。

六、申报要求

1.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务必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项目的政治倾向、思想导向和建设导向;

2.申报人需根据申报范围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范围以外对校园文化建设与传承有推动作用或特别富有创意的项目也可自主选题申报;

3.项目设计、执行需符合学校基建、采购、财务、资产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4.申报人认真填写《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钉钉发党委宣传部刘航,纸质稿同步交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06室)。

5.项目立项后,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党委宣传部过程中开展过程检查和验收答辩。未按照要求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取消其项目资格,进行校内通报,并追回项目经费。

联系人:刘航  56700020,15967151876


 附件1 申报书.docx

  附件2 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