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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文化管理的若干规定(附审批表)

2015-10-20

 

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规范校园环境文化建设项目和校园文化活动,经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校园环境文化项目建设的管理

1.校园环境文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校内各单位开展校园户外人文景观建设项目含置放置雕塑设置大面积绿化改造、楼宇外立面改造、庭院花园改造、校园长期性形象展示项目、校园公共区域文化建设项目等校内各单位开展校园户外(含校园公共区域标识标牌、橱窗、户外广告等建设项目等。

2.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前,应向校园文化建设办办理审批手续,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文化建设项目审批表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含项目方案、项目效果图等),由校园文化建设办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论证,必要时要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后项目方可实施。

  3.校园文化建设办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校园户外环境文化建设相关的项目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审批,自行实施的建设项目,校园文化建设办向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不符合要求的已建项目进行清理或限期更换。

校园文化活动的管理

4.工作职责。校园文化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1)由二级学院、班级组织开展的活动,所在二级学院为责任部门;(2)由校学生组织开展的活动,校学生组织的管理部门为责任部门;(3)由各职能部门直接组织的活动,相应职能部门为责任部门。

5.审批程序校园文化活动坚持“归属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举办活动学校大型活动,直接按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二级学院部门)举办师生活动且活动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所属范围内,由二级学院审批,涉及大型文体活动,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举办;(2)全校性学生活动,由学校团委审批。如涉及大型文体活动,提前三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举办;(3)涉及学校公共区域(校前主干道路、大门出入口的校内或人员活动,需提前三天党委宣传部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举办;(4)活动场地涉及相关部门主管的,需报相关部门审批,如:涉及报告厅、会议室后勤保障处审批,涉及体育馆、篮球场、田径场、网球场等需报人文社科部审批,涉及学生公寓需报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审批。  

6.审批材料。涉及审批的事项,由活动单位(活动组织)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活动审批表”,并附详细活动方案,涉及学校公共区域(校前主干道路、大门出入口活动还需提供活动现场安排示意图。如举办的活动为学校大型活动,活动单位可直接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活动审批表”(相关规定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7.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园文化建设办负责解释。  

 

附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文化建设项目审批表.doc

附2: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审批表.doc

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

2015年4月30